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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多少?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共有100元/人,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参合农民个人每年缴纳20元;二是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三级地方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元;三是中央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40元。其中15元进门诊统筹用于看普通门诊,85元进大病统筹,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和慢性病医药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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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续怎么办理? 答:(1)、参合农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医疗证在本乡镇范围内乡、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当场报销。 (2)、在定点医院住院,凭医疗证、户口薄、身份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直接在该医院办理医药费用报销手续,即在哪里住院就在哪里报销,手续非常方便。 (3)、在非定点医院住院(含外出打工人员及转院)的,出院后持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转院证明,到市农医局或乡镇农医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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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用报销标准如何? 答: 报销金额=(总医药费用-个人先自付部分-起付线)×报销比例。 起付线金额为:乡级卫生院100元,市级医院300元,市外定点医院600,市外非定点医院800。年内患同一种疾病多次住院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报销比例为:乡级定点卫生院85%,市级定点医院70%,市外定点医院55%,市外非定点医院50%。 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3万元,并可享受一次最低补偿额30元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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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报销多少? 答:参合农民住院分娩平产定额报销200元,手术产、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按住院报销,但不低于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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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得了慢性病,不需要住院,但又必须坚持吃药治疗,怎么办? 答:参合农民得了慢性病,如果是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慢性肝炎、脑卒中或脑外伤后遗症、糖尿病、精神病、结核病等七种特殊慢性病的一种,你就可以携带医院诊断结论及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和合作医疗证,到市农医局申请办理门诊大病报销手续。办了手续后,你就可在指定的定点医院看门诊。治疗后凭合作医疗证、门诊病历、门诊发票及药品清单到所在地乡镇农医办审核报销。糖尿病、精神病起付线为100元,其它病种起付线为200元;慢性病补偿比例与住院报销相同,实际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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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往外地医院住院(包括打工人员住院)怎么办手续? 答:坚持市外住院转诊制度和民工外地就诊报告制度。确需转诊治疗的,必须先到市农医局办理转诊手续(急诊的可在7日内补办转院手续);在外打工人员生病住院的,须通过电话或家人向市农医局报告。未办理转诊或报告手续的一律先自付5%后再按方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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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如果一年都没有住院,岂不是吃亏了? 答:农民交20元钱参加新农合解决的是医疗保障问题。参合后,如果一年都没有生病住院,从表面上看损失了20元钱,觉得吃了亏,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没有生病是大好事,等于花20元钱保了个平安,还帮助了乡里乡亲,体现了中华民族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生病了或发生什么意外事故,就可以报销50-85%的医药费,最多可报销3万元,这又等于花20元钱买了个保险,划得来! |